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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和税收会计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一般会计原则,而税收是以课税为目的,依据有关的税收法规,确定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应交纳税额。财务会计原则和税收法规的区别在于确认收益实现和费用扣减的时间,以及费用的可扣减性。本专题先从基础概念入手,结合例子说明一下应付税款法和税率不变情况下的纳税影响会计法,对于递延法和债务法将在下次专题中做详细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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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 + 纳税调整项目 (1) 差异影响税前会计利润 ① 使税前会计利润减少,作为加项处理 ② 使税前会计利润增加,作为减项处理 (2) 差异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① 使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作为加项处理 ② 使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作为减项处理 纳税调整项目: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 永久性差异; (3) 时间性差异 |
永久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指在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永久性差异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为收益; (二)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详细 |
应纳税时间性差异:是指未来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 |
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是指未来可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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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本期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本期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发生时(-),转回时(+) →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在“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反映;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在"递延税款"科目的借方反映。 典型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1)开始计提折旧时,会计折旧小于税收折旧 (2)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大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投资企业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本期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本期转回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 发生时(+),转回时(-) →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在"递延税款"科目的借方反映;转回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在"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反映。 典型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 (1)开始计提折旧时,会计折旧大于税收折旧 (2)计提的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坏账准备除外)。 (3)开办费摊销 (4)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5)售后回购业务 (6)或有事项确认预计负债业务(实际发生支出时不能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除外) |
应付税款法 |
纳税影响会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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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例:某企业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总额为100000元,1992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为120000元。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本年折旧额为5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本年折旧额为65000元。该企业1992年利润表上反映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5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该企业本期应交所得税和本期所得税费用如下……>>详细 |
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反映在递延税款中。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本期递延税款贷方发生额-本期递延税款借方发生额例:同上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例子相同,某企业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总额为100000元,1992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为120000元。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本年折旧额为50000元……>>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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