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题将5月1日实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写入其中。新办法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1994年以来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管理规定的变化,适应新《外贸法》的实施,对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认定、申报、受理、审核、审批、日常管理和违章处理等环节和内容进行的重新梳理和规范。
新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与1994年制定实施的旧办法相比,有几点重要修改:
一是,提出“出口商”的概念。与原办法的“出口企业”相比,新办法扩大了出口退(免)税申请人的范围,明确符合规定可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