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资讯| 技术| 财税| 产品| 法规| 名录| 咨询| 论坛| 财税通
首页   财税动态   法规大全   纳税实务 纳税筹划 财税咨询   会计实务 涉税会计 财税中介 税局之窗
 您的位置: 财税频道 >> 法规大全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上市股份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一九九七年度派息、分红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所函[1998]12号 发文日期:1998-5-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认真做好对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派息分红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是严格税收
  温馨提示:本信息为收费内容,只有已交费的财税通会员才能浏览。
 
您现在处于未登陆状态!请登陆...
会员请登录:用户名 密 码

* 如果您未成为会员,请先申请财税通会员,然后登录浏览。
* 如果您是普通会员,请升级到财税通会员,然后登录浏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招聘信息 | 友情链接 | 联系方式 | 付款方式
BeiJing Aerospace Online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
电子邮箱:zengyuanyuan@aisino.com 热线电话:010-88897103 广告服务:010-88897120
京ICP证050478号 电信业务审批[2005]字第268号 网络广告经营许可证
北京航天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