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为支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继续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
* 如果您未成为会员,请先申请财税通会员,然后登录浏览。 * 如果您是普通会员,请升级到财税通会员,然后登录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