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9月15日起,将音像
* 如果您未成为会员,请先申请财税通会员,然后登录浏览。 * 如果您是普通会员,请升级到财税通会员,然后登录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