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七年十二月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
* 如果您未成为会员,请先申请财税通会员,然后登录浏览。 * 如果您是普通会员,请升级到财税通会员,然后登录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