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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系统:
国税
税局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1994年8月成立,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宁夏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国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区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未分设地方税务机构的地县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六)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负责本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九)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十)负责全区国税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公务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结合本区税收工作实际,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 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 【流转税管理处】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 【征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 【计划统计处】 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 【国际税务管理处】 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 【教育处】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税收科学研究所】 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 【政策法规处】 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 【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 【财务管理处】 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人事处】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信息中心】 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 【培训中心】 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年检等工作;负责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的审核、报批并其对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注册....
征管范围:
税收情况: 2001年完成214792万元,2002年完成237526万元,2003年完成269649万元,2004年完成362102万元,2005年完成456344万元,2006年完成329038万元。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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