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国有企业X整体改制后只解散不清算整体注入P公司。P公司按X的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折股,直接支付给X企业的国有股东Y,或支付给X间接分配给Y,赎回Y原持有的X企业的股权并依法注销。
例:国有企业X,经政府批准通过整体改建,成为一家新成立的股份公司P的发起人之一。X企业原有的全部经营资产经审计、评估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作为国有资产投入P公司。其国有资产相应折换的股票分配给原投资者,原国有投资者持有X公司股权的成本为800万元(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