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石脑油、溶剂油等其他油品入库消费税272.11万元,占同期中石化塔河分公司新增消费税的95.9%.据预测,今年中石化塔河分公司石脑油、溶剂油等其他油品将实现消费税700.56万元。
消费税政策调整以后,新增的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税目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征收。中石化塔河分公司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库车县有石化企业5户。其中,规模最大的是中石化塔河分公司,年原油加工能力为220万吨;地方炼化企业有4家。
2003年~2005年,库车县4家地方炼化企业合计缴纳消费税1516.21万元。其中,汽油销量23997吨,缴纳消费税666.47万元;柴油销量72284吨,缴纳消费税850.07万元;溶剂油、燃料油等其他油品销量85600吨,缴纳消费税数字为零。
去年,阿克苏地区石油产品总销量为173.34万吨,其中汽油销量8.8万吨,柴油销量84.82万吨,石脑油、溶剂油等其他油品销量79.72万吨。石脑油、溶剂油等其他油品销量占阿克苏地区油品总销量的45.99%.在消费税政策调整以前,对多数没有批发资质的地方炼化企业来说,钻税收政策空子,通过改换产品名称销售汽油、柴油现象比较突出。由于石脑油、溶剂油等油品与汽油、柴油具有一定的替代性,部分质量好的产品还可以直接作为汽油、柴油使用,一些地方炼化企业于是把汽油、柴油冠以石脑油、溶剂油、燃料油等名称进行销售,造成消费税流失。
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石脑油、溶剂油等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较好地堵住了消费税流失的漏洞。按照新的消费税政策,石脑油、溶剂油比照汽油缴纳消费税,税额为每升0.2元;燃料油比照柴油缴纳消费税,税额为每升0.1元。
目前,库车县4家地方炼化企业暂时处于停产整顿中。如果以3年平均数计算,今年这4家企业汽油产量8000吨、柴油产量24000吨,预计今年4月~12月应缴纳消费税653.9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39%;其他油品产量为28500吨,应缴纳消费税164.38万元。(于子建 袁晓莉 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