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云浮市地税部门获悉,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出台了《关于提高广东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据统计,云浮市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全市共有1600多个体户和个人将受益。
据《云浮日报》报道,云浮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是广东省第三次调高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内容,一是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中,“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起征点仍为月营业额1000元;其他税目的起征点全省统一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二是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仍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而云浮市按期纳税营业税起征点由原月营业额2000元调整为5000元,全市共有1600多个体户和个人将因此受益。
据了解,营业税起征点是指对于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个人规定的起征点。营业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即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起征点则免予征收营业税。制定营业税的起征点是为了保证纳税人中的个人在经营活动中,能获得最基本的收入水平。而此次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范围覆盖广东省15个地市,时间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郑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