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市地税局获悉,11月1日起,我市将启用新版饮食娱乐业定额发票。新版发票“新”在:取消“摇奖、电视抽奖”,将其奖金全部投入到现场“刮奖”中。“刮奖”奖金翻番,由现行的5元和10元两项升级为10元和20元两种奖项。
据测算,启用新版发票后,以2.8亿元面值10万本定额发票为一组,每组投入奖金额120.5万元,中奖率约为2%.
为鼓励市民索取发票,减少餐饮企业通过少给或不给发票方式逃税,多年前,我市借鉴其他城市经验,推出了发票“刮奖”。
目前,我市正在使用的饮食娱乐业定额发票为“四奖合一”,即“刮奖”、“举报奖”、“摇奖”、“电视抽奖”。实际运作中,“摇奖”、“电视抽奖”常出现中奖无人领局面。2005年的一组统计数据表明,当年“电视抽奖”产生的30张中奖发票中仅兑出10张奖票,2/3中奖者弃奖。主要是因为“摇奖”、“电视抽奖”要长期保留发票备兑,手续麻烦。
此次启用新版饮食娱乐业定额发票为“二奖合一”,取消了“摇奖”、“电视抽奖”,仅保留了“刮奖”、“举报奖”。其中,“举报奖”专门针对餐饮发票违规举报设立。消费者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即兑奖金200元。举报专线电话为12366.
据介绍,新版饮食娱乐业定额发票设置10元和20元两种等级奖项。凡刮中的消费者凭刮奖联向出具发票的收款方当场兑付刮奖奖金。未当场兑奖的消费者请在10日内持未撕开的发票联和兑奖联到所属区域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兑奖。
原“四奖合一”中的“摇奖”、“电视抽奖”活动已于本月25日停止。武汉市地税局提醒市民尽快兑奖,“四奖合一”发票“电视抽奖”奖金兑奖截止到下月15日,“摇奖”奖金兑奖截止到下月25日,“刮奖”奖金兑奖截止日期为明年3月10日。同时,“四奖合一”发票至明年2月29日前仍可继续使用。(吴光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