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资讯| 技术| 财税| 产品| 法规| 名录| 咨询| 论坛| 财税通
首页   财税动态   法规大全   纳税实务 纳税筹划 财税咨询   会计实务 涉税会计 财税中介 税局之窗
您的位置: 财税服务 >> 正文    
财政部约谈A+H股上市公司及会计务所

http://www.cnnsr.com.cn  时间:2008-3-7 10:02:37
  

  中国财经报讯 日前,本报记者就财政部逐户跟踪分析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的进展情况采访了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截至2008年3月6日,沪深两市共有291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公布了年报。总体分析,291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合并净利润、合并净资产反映了上市公司业绩的正常增长。营业毛利、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相关指标变动情况比较平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等基本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新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的执行情况呈现了良好的势头。

  该负责人特别指出,财政部新准则实施情况工作组近期注意到,个别上市公司公布的业绩预警公告显示,境内外财务报表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这一情况引起了财政部的高度关注。财政部立即约请了相关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入了解交易的内容、各方职业判断情况、会计处理及其依据。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A+H股、A+B股等同时提供境内外财务报告的公司在职业判断、会计处理等方面,境内外财务报表除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处理不同外,不应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应当引起足够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境内外财务报告。

  该负责人强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原同时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B股、H股等上市公司,首次执行日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交易或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追溯调整的,以追溯调整后的结果作为首次执行日的余额。同时,还要求上市公司在编制首份年报(即2007年年报)时,应当对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账面余额进行复核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 

来源:中国财经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招聘信息 | 友情链接 | 联系方式 | 投稿须知 | 付款方式
BeiJing Aerospace Online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
电子邮箱:zengyuanyuan@aisino.com 热线电话:010-88897103 广告服务:010-88897120
京ICP证050478号 电信业务审批[2005]字第268号 网络广告经营许可证
北京航天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