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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地税负责人解答交强险、车船税热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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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7-18 8:32:51 |
交强险车船税如何补缴?缴税后为何不能当场向保险公司索要完税凭证?保单是否具备法律效应?……自7月1日我省多家财产保险公司开始代收代缴车船使用税以来,车船税代收代缴出现了不少新问题。昨日,本报记者特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地方税处相关负责人就有关热点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焦点一:交强险车船税如何补缴 问:我2007年没有缴纳车船税,而且我的交强险是在2008年7月1日前投保的,现在该怎么办理补缴?2007年没有缴纳车船税该到地税机关缴还是到保险公司缴? 答:一般情况下,车主应该到当地税务机关补缴车船税。按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将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最近的完税单或保险单,查验纳税人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 2008年7月1后纳税人购买交强险时,纳税人未购税时,凡纳税人在2008年12月31日前补缴2007年度的车船税税款的,不视为逾期纳税,不加收滞纳金。 焦点二:为何不能索要完税凭证 问:以前,税务机关在收税后还向车主出示了一个小本子及完税凭证,为何在保险公司没有这些凭证? 答:索要完税凭证是纳税人的权利,如果纳税人需要完税凭证,可以凭保单到保险公司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开具。根据规定,车船税从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到税款解缴入国库,需要20天时间,税务部门接到保险公司的信息后,所有已缴信息均记录在税务部门的信息库内,车主不必怕丢了保单及发票得不到承认。纳税人如果需要完税凭证,要等税款缴纳的信息汇总到地税机关且经确认后,才能开具。近期,省地税局将再次联合海南保监局下文告之纳税人(车主),一旦行文之后,车主只要在保险公司缴纳了车船税,并获得保单及保险发票即可,不必再到地税机关开具完税凭证,之前的小本本及完税凭证一概不再用了。 焦点三:保单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问:我到保险公司缴了2008年度车船税,但与以往年度的车船税缴纳相比,此次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之后,车船税仅在保单及发票上体现,它能得到税务机关的承认吗? 答: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认可的问题。 这是因为保单上有扣缴车船税的信息,所以保单跟税单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焦点四:何时实现纳税信息共享 问:车船税为何7月1日后要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务机关与保险机构何时能共享一个数字信息平台?将车牌号一输入电脑后,让车主的纳税信息能一目了然还有多久? 答:主要是严控税源,方便纳税人及节约行政成本。税务机关及各大财产保险公司接下来将共同开发一个数字共享平台,这个平台将在明年年底前投入使用。 焦点五:交强险车船税必须捆绑 问:我到保险公司缴交强险之后,由于带的现金不够,能不能先缴交强险,过后再缴车船税?缴税时能否一次缴两年年度的车船税? 答:按有关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交强险与车船税必须捆绑在一起。至于能否一次缴两年年度的车船税,由于政策刚出台的原因,今年内可以缴2007年、2008年两个年度的车船税,不收滞纳金,对于没有缴2007年、2008年度车船税的车主,从2009年1月1日起将按规定计缴滞纳金。 焦点六:外地车能否在海口缴税 问:机动车辆一般都是属地管理,我的车子是三亚入户的,但交强险都是在海口缴的,车船税能在海口的保险公司缴吗? 答:可以在海口缴纳。机动车辆的确是属地管理。但从今年7月1日起,由保险公司进行了代收代缴。根据新规定:各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一律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代收代缴车船税,不分属地。所以,车船税可以在海口的保险公司缴纳。 焦点七:被盗车辆如何进行缴税 问:我的车已缴2008年度车船税,但随后被盗,今年5月刚办完相关的退税手续,7月份刚失而复得,接下来我的车该如何缴纳车船税?交强险到期了,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先出保单,车主过后再缴交强险及车船税? 答: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辆,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出具相关的证明并从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从今年7月1日起,交强险及车船税被捆绑缴纳并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之后,以前的“交强险”到期保险公司要先出保单后缴费的作法已停用,取而代之的是,保费及车船税一起缴纳之后保险公司才能出保单。(苏桂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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