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地税局加强房屋租赁相关税收的管理,走出了一条依靠政府部门领导、税务机关管税、各有关部门协税、社会力量护税的社会综合治税之路。今年上半年,该局共组织入库出租房屋房产税596万元,比去年同期的61万元增长8.7倍。
各部门协作进行规范管理
近年来,房屋租赁市场的兴起,为地方税收提供了新的税源。然而,在房屋租赁相关税收的征管上,房主难找、租金难定、税款难征一直是困扰地税部门的难题,导致房屋租赁相关税收收入总是在低水平徘徊。
在对房屋租赁税收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辽源市地税局认识到,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涉及房产、公安、工商、国土、地税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有的“三权在上”,有的隶属地方,职能各异,仅靠部门之间的沟通,难以达到有效管税的目的。因此,辽源市地税局建议地方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地税部门的设想和建议很快引起辽源市政府领导的重视,经过反复研究,辽源市政府颁布了《辽源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从法律角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责、权、利。
随后,为了准确掌握房屋所有人的详细情况,确定房主,辽源市公安局、房产局、工商局、地税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该制度规定,房主在出租房屋时一律使用《城市房屋租赁合同》规范文本,房主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屋产权证,和承租人一起带齐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到市房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产局为双方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产局还要定期将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情况通报地税机关。如果承租人租房用于开办公司,那么工商局在为其办理营业执照时,首先查验承租人是否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对未登记备案的,及时告知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定期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业户信息反馈到房产局。公安机关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时,也要先查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将有关情况向房产局、地税局等部门通报。严密的监控体系使房主从一开始就处于地税机关的监控范围内,从而解决了房主难找的问题。
设定租金标准核定税额
辽源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房主确定后,难度最大的问题便是确定租金。有的房主为了少缴税款,采取签假合同的办法,故意降低真实租金额。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辽源市发改委经过认真调查,出台了《辽源市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标准》。他们将市区分成5类地区,每类地区又按照不同街道和房屋的不同用途确定了若干档次的指导租金标准。同时,根据房屋具体坐落位置、交通便利程度和重要程度的不同,确定了30%的浮动率,使该指导租金标准能最大程度地符合实际情况。对合同租金明显低于租金标准的,依据《指导租金标准》确定房租并计征税款。这样,租金、税额难定的问题迎刃而解。
部门密切配合,难点成亮点
为了把房屋租赁相关税收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辽源市政府还统一领导,组织了一场历时两个月的全市范围内的出租房屋检查活动。该活动由地税局牵头,其他部门积极参与,公安局、工商局、房产局等多部门密切协作。两个月的时间,累计收集各类纳税人信息2万余条,补办税务登记456户,清理房屋出租户4200户,明确2800户重点户,建立起完整的纳税人信息资料库。
为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地税局对长期欠税、屡催不缴的纳税人,依法在《辽源日报》进行公开曝光。截至目前,该局已累计发布欠税公告12期,涉及纳税人近千户次,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该局还成立了由地税局、公安经侦部门、区检察院和区法院组成的联合办案组,实行“一条龙”办案模式,对公告后仍拒不缴税及偷税、抗税的纳税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该市某出租房房主是市里一位领导,这位房主拖着不缴税,还暗地里找关系,希望得到“优惠”。地税局工作人员顶住压力,依法履行法律程序后,迅速把案件移交联合办案组,最后这位房主补缴税款6万元,交罚款3万元。辽源市新闻界某知名人士,出租房屋拒不缴纳房产税,联合办案组依法对其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收到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