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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由工商银行担保进口货物可以先放行后交税

http://www.cnnsr.com.cn  时间:2008-8-27 9:15:39
 
 
  

  发展受阻的进出口中小企业群体将成为本地相关职能部门与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的对象——昨日,成都海关与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签下非禁限商品“银行担保货到放行”合作协议,在工行的担保下,原本要缴纳关税后才能提取的进口货物,现在可以先放行后交税了。这种作法在成都尚属首次。

  据了解,在正常的海关通关程序中,涉及税费的货物要到银行缴纳完税费后,持银行回执经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后才能予以放行。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关税较高的货物来说,税款占用了进口商大笔的资金,如果企业一时资金困难,就会因货物滞留港口而多支付额外的滞港费用。

  那么,怎样才能既保证关税的收取,又可以让企业有资金周转的余地?为此,工行四川省分行专门针对进口企业关税缴纳程序,与成都海关联手推出了对非禁限商品由银行担保、货到放行的关税保付保函业务:即由工行为进口企业提供保函,企业持保函向海关申请先通关,15天内将关税补交上即可——此举将加快成都海关的进出口通关效率,减少进口企业因货物滞留港口而增加的滞港费用。重要的是,企业获得了15天的资金周转期,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进出口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

  据介绍,有此需求的进出口企业具体的办理方式为:达到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标准的进出口企业,先向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核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及担保、质押或抵押情况后,工商银行即可向海关开出保函。银行通过反担保等方式来控制风险。之后,企业便可持该保函向成都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先放后税》凭证。获得这一凭证的企业在进口货物时,只要所需缴纳和税款金额在保函金额以内,都可以获得先通关后交税的待遇。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近年来成都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成都海关业务量也迅猛增长,成都探索实施的这种新型通关报税模式,将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并进一步促进我市的外向型经济增长。 

来源:纳税人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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