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超前介入税收业务,有效规避执法风险,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这是河南省西峡县国家税务局探索和总结出的一条廉政监督制约新路子。
近年来,该局结合税收业务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完善,创纪检监察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方式方法,变事后追究查处为事前监督预防,将纪检监察的触觉延伸到税收业务的各个环节,取得了较好的预警效果。一是税收管理环节。在核定税款、一般纳税人认定、民政福利企业的退税管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放管理等,事前有监察人员根据省局开发的电子税源档案查询模块和调阅相关纸制资料,对照政策条件认真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认可,发现疑点的及时发出预警公告,督促责任人完善手续,限期更正,并提交《更正问题反馈单》。去年以来,共发出预警公告14期,纠正各类疑点问题5类38条,保证了执法程序的规范;二是介入税务稽查环节。将监察监督贯穿查前、查中、查后的全过程,查前,由监察部门发出提醒单,明确稽查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并由纳税人签字后反馈给监察部门;查中,检察人员对稽查对象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稽查人员执行制度和遵守纪律情况,发现违规苗头,及时提醒谈话;查后,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稽查案件的审理把关,从根本上杜绝人情稽查和关系稽查;三是介入税款征收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税收票证调换工作,按极度对各个基层单位的税款入库情况进行检查,是否有滞解税款和转引、买卖税款情况,监督税款入库纪律的执行。纪检监察超前介入税收业务,起到了预防预警的良好效果,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执法意识,保证了该局各项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王林 薛华顶)
作者单位:河南省西峡县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