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又到了交纳各种税费的时候了。在快节奏的深圳,由于工作繁忙,再加上不知从何处获得交税费的方法,导致许多车主忘记在规定的期限内交费从而来年要花一笔冤枉的滞纳金。为此,记者走访了相关税费部门,对年底需缴纳的养路费和车船税的交费方法和征收标准作了个总结,供广大车主参考。
明年养路费:本月11日起开征
记得从广东省公里管理局有关部门了解到,从12月11日起,我市公路征稽部门将开始收取2008年度养路费,统缴期为2007年12月11日至2008年4月10日,跨省行驶的车辆,须在2008年1月10日前缴纳。在统缴期内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路费的,按10个月征。
2008年养路费征收标准与2007年基本一致,具体征收标准为:客车200/月吨(小轿车按半吨计算100元/月车),货车170元/月吨,5座以上营运客车以及5座或5座以下出租小客车200/月吨(另外还需缴纳60/月座公路客运附加费)。
据介绍,车主可以通过四种方式交纳养路费。
第一种方式:刷卡交费,持有银联卡的车主可以到就近的公路征稽所刷卡交费;
第二种方式:现金交费,无卡的车主可以到深圳发展银行各网点进行交费,3日内凭银行开具的交费回单,到就近的公路征稽所领取养路费缴费证;
第三种方式:网上交费,车主可以登录广东公路征稽网站进行网上交费,票证将有偿(深圳辖区内10元人民币)快递到车主手中;
第四种方式:银行协议扣款,车主可以到征稽所领取银行扣款协议书,进行协议扣款,银行将在约定的期限内代扣公路规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