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小曹的一笔定期存款昨天到期了,打出来的单据里仍有利息税一项,他很不解:“10月9日开始利息税不是取消了吗?”利息税暂免征收后,以前存入银行的储蓄存款的利息所得如何计税?记者昨天请教税务人士后得知,将分段计息,以往储蓄生息不免税。
税务部门明确,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自10月9日起停征利息税,但对此前的储蓄存款孳生利息所得,要以同期法定税率分段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息税从20%降到5%,又暂时免征,就需要分成几部分来计算利息。南京银行业人士表示,政策调整后活期储蓄的第一个结息日是12月21日,银行在代扣利息税时会自动分段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