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税局动员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振奋精神,凝心聚力,以科学的思想方法、精细的工作作风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近期,该局又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按照基层税收工作标准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三化”的要求,以加强税源税基控管为重点,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最近,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江苏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周苏明。
科学方法:推进征管精细化
记者:您在全省征管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科学的思想方法、精细的工作作风做好当前税收管理工作。请您谈谈这方面的具体要求。
周苏明:科学的发展观要求最大限度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统筹各方面的发展。国税工作千头万绪,涉及面广。我们只有以统筹兼顾的科学的思想方法,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经济与税收、执法与服务、成本与效率、治税与治队等各方面关系,才能较好地解决国税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还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做到兢兢业业干事,实实在在创业。我们提出精细的工作作风,就是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以扎实细致的工作精神,面向征管,面向基层,面向纳税人,面向全社会,建立强化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推进依法治税、提高税收管理质量与效率上不断创造新业绩。没有思想方法的科学化,没有作风的精细化,就不可能实现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我们出台管理制度和措施时必须遵循这样的原则。在工作的精细化方面,我们要求各级领导的作风要更加深入、细致、扎实,各级领导要深入研究征管基础中的管理问题。
征管实践:处理好四方面的关系
记者:前一阶段,您和班子成员分别到各地,就征管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您认为在当前的征管工作实践中,重点要处理好哪些关系?
周苏明:首先要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实现聚财为国和执法为民的高度统一。执法与服务是相互促进的有机统一体。绝不能把执法与服务对立起来,不能因为某个时期强调了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就淡化甚至放弃服务;或者某个时期强调了优化服务,就弱化执法刚性甚至随意变通政策。要以提高纳税遵从度和优化税收法治环境为目标,不断提高税收服务水平。在行政执法时,既要监督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又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既要坚持按规章规程办理,又要简捷方便,提高效率,做到在优化服务中规范执法,在规范执法中优化服务,实现征税与纳税的良性互动,执法与服务的有机融合,聚财为国与执法为民的高度统一。其次,要正确处理好流程与职能的关系,创造性地落实好税收征管模式。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既是对税收征管体系的总体设计,也是对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我们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重组征管业务,整合工作流程,探索了以流程为导向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以流程为导向之所以比以职能为导向更优越,是因为以流程为导向能打破征管查职能之间以及各职能内部层级之间的流程“壁垒”,面向征管全过程整合工作流;以流程为导向的征管运行机制,其本质是在信息化条件下,通过整合优化流程,实现税收征管职能的优化和重组。实践证明,以流程为导向的征管运行机制,能够较好地解决过去职能交叉运转不畅、信息多头重复采集的问题,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能够深化专业化分工,实现流程各环节之间的过程监控,有利于实施分权制约;能够统一办税事项和简并窗口设置,提高窗口办税集约化程度,腾出人力加强税源税基控管;能够对纳税人所有涉税事项集中受理办理,简化审批环节,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办税效率。由此可见,以流程为导向的征管运行机制,更好地实现了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税收征管基本目标。
要正确处理好管事与管户的关系,推进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管事和管户是税收征管工作中两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两者互相渗透,同时并存。税收管理员制度绝不是过去专管员制度的简单回归,更不是要回到“管户制”,而是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加强对纳税户信息综合分析,强化监控,完善管事制度的重要措施。我们必须把管事与管户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发挥管事专业化、集约化、分权制约的优势,也要充分发挥管户综合分析、直接监控的作用,实现管事与管户的协调统一。
要正确处理好“人管”与“机控”的关系,把税收征管着力点放在税源税基控管上。税源税基控管是税收征管的基础环节,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税源税基监控控管必须坚持人机结合,人机双控。既要继续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数据集中处理的优势,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税源监控、管理预警等方面的作用,又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在管理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去发现和解决税收征管中的各种问题和漏洞,完善必要的人工管理措施,把“人管”与“机控”紧密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对税源税基的有效控管,把握税收征管的主动权。
工作重点:加强税源税基控管
记者:多年来,江苏省国税局十分强调加强征管基础工作,并且取得很大成效。今年,您又多次强调加强基础管理。今年提出的基础管理与过去有什么不同?管理的重点是什么?
周苏明:过去我们的管理简单地说主要是集中在对纳税人申报税款的管理上。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到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等基本都是围绕对纳税人申报税款的控管展开的。国家税务总局在今年年初的工作报告中,特别将“30字征管模式”修改为34字,增加了“强化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一再强调税源税基控管,对税收监管的广度和深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控管税基,就是要按照税法规定的计征依据,加强对企业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和所得额等计税基础的监控;控管税源,就是要按照法定税基和法定税率的规定,不仅要监控应征税源,而且要监控潜在税源。现在,我们既扩大了监控的范围,又拓展了监控的深度,关口前移了,管理前移了。我们现在强调的基础管理,比原先的内容更加拓展,特别是强化过程管理和监控,把纳税人偷骗税行为、税收流失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当前加强税源税基管理,重点要做好三项工作,就是要在坚持原有基础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税源分析管理、纳税评估管理、责任区管理员的管理。
记者:近期,江苏省国税局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税源税基控管的制度措施,并对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有一些新举措,您能具体说明一下吗?
周苏明:按照以上所说的三项重点工作,我们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分别出台了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税务责任区管理、纳税评估等管理办法、工作意见和工作规程,这些加强基础管理的制度措施要在落实中不断完善,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实行省、市、县局税源分级监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税源监控管理的职责和重点,防范重大税收流失风险。省国税局主要负责税源总量和税负变化的宏观分析与监控,预测税收收入能力,定期发布税负情况,为基层税务机关提供税源分析手段、方法和指标,指导基层开展税源分析;市、县局侧重对影响本地区税源总量、结构变化因素及主要税负指标的分析监控,制定本辖区内税源分析的具体要求和方法,组织指导税源管理部门加强税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重点税源企业分级监控管理办法,明确重点税源企业的对象和范围,省辖市局监控的重点税源必须占本地区收入总量半数以上,同时,对达到规定标准的纳税大户、销售大户、盈亏大户、发票用量大户都应纳入重点监控管理。各级要充分依托全省税收监控决策管理系统,加强对重要涉税经济指标和主要征管质量指标的定期监测和比较分析,及时掌握本地税源分布、结构和变化情况,查找管理疏漏,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认真落实责任区管理员制度。责任区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和税户监控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细化、拓展责任区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在落实责任区管理员巡查、调查、核查、协查职能过程中,强化以户为单位的税源税基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责任区管理员的管理事项、管理程序和管理标准,按计划和规定程序进行日常管理,对税源动态监控采集的信息及时记录归档,实现共享应用;实行责任区的层级和分类管理,以分局为单位,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和信用等级的不同,分解细化分局长、科(股)长和责任区管理员的管理重点和责任要求;建立税源监控指标体系和责任区考评监督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责任区管理员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税源动态管理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