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4年9月和12月,先后下发文件明确,在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工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军品和高新技术等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此后,辽宁省近8000户企业享受到了国家税收优惠7.4亿元,从而成为东北三省受益企业最多、额度最大的地区。
一、转型政策出台,辽宁受益最大。
增值税转型是在生产型增值税中不允许抵扣的购进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金进行抵扣,实行消费型增值税。2004年,除军品和高新技术产业以外,辽宁省共认定其他6大行业增值税转型企业26468户,占全省增值税纳税登记户数的33.65%.其中装备制造业14016户,农产品加工业5090户,石油化工业5046户,冶金业1396户,汽车制造业789户,船舶制造业131户。全部认定企业2004年下半年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93874万元,实际抵退增值税额73865万元,占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78.69%.其中抵减欠税4323万元,占全省抵退税总额的5.85%;直接退税69542万元,占总额的94.15%.2005年待抵扣增值税20009万元。辽宁省抵退情况呈现三个“集中”的特点:
一是集中于冶金、石油化工和装备制造业3大产业。其中冶金业抵退税39634万元,占全省抵退税总额的53.66%;石油化工业抵退税17923万元,占总额的24.26%;装备制造业抵退税10600万元,占总额的14.35%。上述3个行业抵退合计占全省抵退税的92.27%。此外,船舶制造业抵退税1179万元,占总额的1.6%;汽车制造业抵退税合计1879万元,占总额的2.54%;农产品加工业抵退税2650万元,占总额的3.59%。
二是集中于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辽阳5个重化工业城市。其中沈阳抵退税合计5795万元,占总额的7.85%;鞍山抵退税合计14760万元,占总额的19.98%;抚顺抵退税合计5127万元,占总额的6.94%;本溪抵退税合计19595万元,占总额的26.53%;辽阳抵退税合计9745万元,占总额的13.19%.上述5个地区即抵退税55022亿元,占全省抵退税的74.49%。
三是集中于大中型企业。在全省7943户实际抵退税企业中,退税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集中于7户,即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本钢集团公司、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辽阳石油化纤公司、辽阳金兴化工厂和本钢板材有限公司,其抵、退税总额为40111万元。占7户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92.5%,占辽宁抵退税额的54.30%。
二、税收优惠助推辽宁振兴。
增值税优惠政策至今已执行半年多,其对辽宁经济特别是投资的拉动作用已经显现,而且影响深远。
一是推动了辽宁经济振兴。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推动下,辽宁经济发展全面提速,各主要指标均达历史最好水平。初步核算,2004年辽宁实现生产总值6872.7亿元,不变价增长12.8%,达到了1994年以来的最高增幅;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23.4%,产品销售收入增长32.2%,实现利润增长66.4%;原材料工业和装备制造业“两大基地”增加值增长24.7%,拉动全省工业经济增长18个百分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50%,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均为近年最好水平。
二是拉动了投资和吸引外资。改革开放20年来,辽宁省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同全国其他地区相比,发展速度缓慢,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这与辽宁省投资长期不足有很大关系。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力度加大,辽宁省抢抓国家振兴东北机遇,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使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迅速,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吸引外资也呈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2004年辽宁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980.5亿元,比上年增长43.1%。新签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2491项,金额86.6亿美元,增长33.8%;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54.1亿美元,增长达91.5%,为历史最好水平。
三是调动了企业生产发展积极性。实施增值税转型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等八大行业是辽宁省的骨干产业,转型抵退的增值税金7.4亿元直接形成了企业利润,为企业增加了资金,增添了活力,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发展生产积极性,提高了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四是有效涵养了税源,推动了经济持续发展。从表面看,增值税转型缩小了增值税税基,减少了当年的增值税收入,财政收入受到影响。但从长远看,转型促进了企业增加投资,更新设备,扩大再生产,带动相关产业链直至全社会企业的生产与消费,从而实现良性循环,推动经济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