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指定义务较熟练的人员填开专用发票,开票员对自己开具的发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各项要求填开,否则将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开具,上、下联的内容、金额、税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12、不得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
13、用中文开具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