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规定:以抵债方式取得的资产的入账价值=企业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如果涉及补价:
收到补价的资产的入账价值=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支付补价的资产的入账价值=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如果抵债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企业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相同,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处理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