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甲企业20×0年12月购入管理用固定资产,购置成本为2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1年起甲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每年均为1000万元。 20×3年年末,甲企业对该项管理用固定资产进行的减值测试表明,其可收回金额为1190万元。其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10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100000
[ 20000000×(1-1÷10×3)-11900000]
1.应付税款法
①20×1~20×2年,甲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每年为200万元(2000÷10),因与税法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折旧金额相同,且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因此,甲企业每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等于应纳税所得额。甲企业每年应交的所得税为330万元(1000×33%)。所得税的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33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000
甲企业 20×1~20×2年每年净利润=1000-330=670(万元)
② 20×3年,甲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仍与税法相同,但是,因该项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210万元[(2000-2000÷10×3)-1190],当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1000万元为已扣除210万元减值准备后的结果。由于按税法认定该项固定资产并未实际发生损失,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按会计方法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则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利润总额加上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应纳税所得额= 1000+210=1210(万元)
应交所得税= 1210×33%=399.3(万元)
所得税费用= 399.3万元
甲企业 20×3年的净利润=1000-399.3=600.7(万元)
2.纳税影响会计法(所得税税率不变情况下,下同)
① 20×1~20×2年,甲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每年为200万元(2000÷10),因与税法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折旧金额相同,且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当期所得税费用和当期应交所得税与应付税款法处理的结果相同。
② 20×3年,甲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10万元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同时,对于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69.3万元,作为对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210×33%=69.3(万元)
当期所得税费用= 399.3-69.3=330(万元)
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3300000
递延税款 693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993000
甲企业 20×3年净利润=1000-330=670(万元)
例:沿用上例的资料,并假定该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7年,其他资料同例8。甲企业20×4年计提的折旧额不同于20×1年至20×3年,由此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不等于应纳税所得额。其相关的计算如下:
(1)按会计方法20×4年应计提的折旧额=1190÷7=170(万元)
(2)按税法规定20×4年应计提的折旧额=2000÷10=200(万元)
(3)折旧差异产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200-170=30(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1000-30=970(万元)
(5)应交所得税=970×33%=320.1(万元)
1.应付税款法
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时,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因此,甲企业当期的所得税费为 320.1万元。
甲企业 20×4年净利润=1000-320.1=679.9(万元)
2.纳税影响会计法
所得税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当期产生的应纳时间性差异 30万元的所得税影响为9.9万元(30×33%),应当递延至以后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回转的期限内交纳。因此,这部分的所 得税 影响金额作为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甲企业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为330万元(320.1+9.9);同时,该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作为当期递延税款的贷项。甲企业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为:
借: 所得税 3300000
贷:递延税款 990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201000
甲企业 20×4年净利润=1000-330=670(万元)
20×4年底递延税款的账面借方余额=59.4万元
例:沿用上例的资料,并假定20×6年年末,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850万元。其他资料同上例。
20×6年末考虑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2000-(200×3+170×3 )-210=680(万元)
20×6年末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价-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的累计折旧=2000-200×6=800(万元)
与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680万元之间的差额120万元,为可转入当期损益的该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同时,20×3年计提减值准备后,20×4年至20×6年每年计提的折旧为170万元,与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每年计提的折旧200万元的差异90万元(30×3),调整累计折旧金额。即,假定不存在减值因素情况下,至20×6年年末,该项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余额应为1200万元,由于20×3年计提了减值准备,至20×6年末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上累计折旧余额仅为1110万元(200×3+170×3),差额90万元应当从减值准备直接转入累计折旧,使之反映的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与未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的账面净值保持一致。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100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00000
累计折旧 900000
应纳税所得额=1000-120-30=850(万元)
应交所得税=850×33%=280.5(万元)
1.应付税款法
按应付税款法确认的当期所得税费用为 280.5万元。
甲企业 20×6年净利润=1000-280.5=719.5(万元)
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280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805000
2.纳税影响会计法
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120+30)×33%=49.5(万元)
当期所得税费用= 280.5+49.5=330(万元)
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3300000
贷:递延税款 4950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805000
甲企业20×6年净利润=1000-330=670(万元)
例 :沿用上例的资料,并假定20×6年年末,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金额为720万元。其他资料同上例。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300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00000
累计折旧 90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余额= 210-40-90=8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1000-40-30=930(万元)
应交所得税= 930×33%=306.9(万元)
1.应付税款法
按应付税款法确认的当期所得税费用为 306.9万元。
甲企业 20×6年净利润=1000-306.9=693.1(万元)
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3069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069000
2.纳税影响会计法
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40+30)×33%=23.1(万元)
当期所得税费用= 306.9+23.1=330(万元)
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3300000
贷:递延税款 2310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069000
甲企业20×6年净利润=1000-330=670(万元)
20×6年末转回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2000-1200-80=720(万元)
假定部分转回减值准备后预计的尚可使用年限为4年。其他资料同上。
甲企业于 20×6年末管理用固定资产转回部分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为720万元,按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从20×7年起每年的折旧额为180万元(720÷4);税法仍然允许按每年200万元的折旧额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时间性差异20万元。20×7年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等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1000-20=980(万元)
应交所得税= 980×33%=323.4(万元)
1.应付税款法
按应付税款法确定的当期所得税费用为 323.4万元。
甲企业 20×7年净利润=1000-323.4=676.6(万元)
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3234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234000
2.纳税影响会计法
当期折旧产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20×33%=6.6(万元)
当期所得税费用= 323.4+6.6=330(万元)
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3300000
贷:递延税款 660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234000
假定该项固定资产于20×8年底发生永久性损失,尚未经税务部门认定为永久性损害。甲企业于20×8年末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提了减值准备。
20×8年末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2000-(200×6+180+180)-80=360(万元)
甲企业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360万元计提了减值准备。其相关的纳税调整和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等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1000+360-20=1340(万元)
应交所得税= 1340×33%=442.2(万元)
1.应付税款法
按应付税款法确认的当期所得税费用为 442.2万元
甲企业 20×8年净利润=1000-442.2=557.8(万元)
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442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422000
2.纳税影响会计法
当期产生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借方)=(360-20)×33%=112.2(万元)
当期所得税费用= 442.2-112.2=330(万元)
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3300000
递延税款 112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422000
甲企业 20×8年净利润=1000-330=6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