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纳税人、各级税务部门: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马上就要发布和实施了。它对纳税人所关注的税前费用扣除、税收优惠、关联交易、反避税措施等内容将做出特别界定,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衔接事项也将予以明确。为让各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尽快准确掌握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及详细内容,尤其是让各纳税人了解涉税风险,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做好纳税筹划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让广大税务人员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纳税服务网(本专业财税网络平台由承担国家“金税工程”、“金卡工程”、“金盾工程”等国家级重点工程的上市公司——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600271>投资创建),决定发挥自身专家优势举办《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读(视频)班和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及汇算清缴策略培训班,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权威专家和国内著名实战财税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课程内容
A、《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析(视频)班
主讲人: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全程参与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起草、制订工作的权威专家
讲授内容:
(一)实施条例修订的背景
1.实施条例制定思路、重要调整事项的变化原因、新增内容的政策导向
2.实施条例对纳税主体的影响
(二)实施条例整体概述
1.实施条例的结构简述
2.实施条例纳税调整事项的计提比例、计算方法更趋于合理性的原因
如:职工教育经费为什么提高到按工资总额的2.5%计提
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什么要缩短、与会计核算产生的差异如何解决等
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如何选择税收优惠政策
反避税告诉了我们什么,关联交易将如何规范操作
(三)讲解实施条例的主要变化及规定
1.与旧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资产税务处理方法的比较
2.实施条例纳税调整事项的变化汇总
3.实施条例资产税务处理折旧年限及方法变化汇总
4.实施条例企业重组与清算税务处理变化及规定
5.实施条例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项目的变化及规定
6.实施条例的税收优惠行业、地区和国家重点扶持项目等变化及规定
7.实施条例的源泉扣缴变化及规定
8.实施条例特别纳税调整事项(关联交易)的变化及规定
9.实施条例征收管理规定
10.实施条例征收管理附则规定
11.其他需掌握的内容
(四)实施条例与企业所得税实务和会计准则涉税问题的衔接
1.与新会计准则涉税问题的衔接
2.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税务稽查的衔接
B、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及汇算清缴策略培训班
主讲人:纳税服务网特聘的国内著名实战财税专家(结合实例讲解,现场互动交流)
讲授内容:
(一)新税制下企业面临的主要税收风险
(二)新税法下,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及应注意的问题
(三)新准则体系下,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协调、相关纳税调整处理
(四)新税法下,年终决算中税项调整与节税技巧及利润调整办法
(五)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
(六)新税法下,企业会计决算前纳税筹划的总体思路
(七)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方法及案例分析与税务调整
(八)新税制下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和有效途径
(九)税务筹划案例点评和税务稽查案例分析及稽查应对策略
二、学习对象
各纳税单位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财税人员,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各税务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
三、学习时间、地点及收费
A、《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析(视频)班 时间:2007年12月22日全天
北京主会场(长话俱乐部): 1600元/人(专家现场答疑并与学员互动交流)
各地分会场(各地视频会议室):1280元/人(学员通过高清大屏幕同步学习)
B、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及汇算清缴策略培训班
2008年1月12日-16日 学习地点:海南三亚 3980元/人
2008年3月22日-26日 学习地点:云南昆明 3980元/人
2008年4月12日-16日 学习地点:安徽黄山 3980元/人
注:各班收费包括会务、资料(专家讲义)费;B班含当地考察、交通、食宿费用。具体学习地点、行车路线、课程安排等事宜提前5日通知。
四、相关图书、资料推荐
A、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编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55元(含邮挂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释义及适用指南》40元(含邮挂费)
为了使广大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使各类纳税人能够更好地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参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起草和修改工作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的工作人员,编写了这两本书。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由三部门主管领导担任顾问,由财政部税政司史耀斌司长、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孙瑞标司长和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刘炤司长担任主编,由财政部税政司张天犁处长、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杨峰处长和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季怀银处长负责组稿,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准确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两书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分别进行了详细介绍,对条文逐条进行了详细地、系统地、深入地、精确地解读,是广大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类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学习这两部重要法律的必备辅导用书。
B、《最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及过渡政策文件汇编》80元(含邮挂费)
本汇编资料将收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部门即将发布执行的包括六个优惠产业目录等重要配套文件,是相关单位做好财税管理、纳税人享受优惠税率的重要依据。
快递图书资料的,每2册另付25元快递邮资(2-3天到),北京一律10元。
五、联系方式
网站咨询电话:010-88897136 联系人:王平
学员报名电话:010-84662366 84662866 84662966 传真:010-58946636
联系人:刘志远 史萍萍 王美蕴
报名及提问电子邮箱:sds198@163.com
网址:
六、协办单位
北京嘉业鑫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话:010—88897130 联系人:赵先生
附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报名回执表下载
纳税服务网
2007年11月20日 |